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并且已经立案,刑事部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当事人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而已。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在法律上严重的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如果在判刑之后进行协调的话,经过受害人的同意,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可能协调的结果也并不理想。如果是在判刑前可通过取消诉讼来改变结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