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法律并未做过多的限制,在约定的时间、约定范围、约定内容以及方式等方面都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夫妻双方既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