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
(一)判处管制,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法律规定最少要服刑十三年。只要不是被判限制减刑无期徒刑理论上最多没有期限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没有上限,但是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
(二)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无期徒刑最多就是一辈子,但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那么久,好好服刑改造,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一般十五到二十年就能出来了,不能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