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抢劫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都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未成年人能构成转化型抢劫吗未成年人的“抢劫罪”定性,不包括转化型抢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不转化为抢劫罪,而直接以其手段行为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