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按照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1、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周围群众所公认。双方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显著区别。
2、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因此,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同居多久就可以成为事实婚姻。法律只是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且被周五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男女同居时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而且周围的群众都也都认可他们是夫妻。当然,同居时间肯定也不能太短,否则只能属于非法同居,而不是事实婚姻。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只承认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对于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当事人离婚时按照一般婚姻的离婚程序进行。一般而言会先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的男女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这一说,所以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就可以,如果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讼的,不予受理。但也有一种情况下会受理,那就是在诉讼中涉及男女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依法审理。总之,我国早在1994年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当事人如果主张事实婚姻离婚的,会要求当事人先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对于夫妻来说,不能再侥幸地相信事实婚姻,而是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才是成为合法夫妻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