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形: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有交强险。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除外。
第二种情行: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无交强险。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第三种情形:抵押车方无责,实际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仍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具体区分有保险和无保险两种情况,前面已经分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