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提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无力还债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上述内容就是对有关“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以及“债务人无力还债怎么处理”等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遇到债务人到期还偿还借款的情况,一定要注意及时催讨,否则一旦债务人拖着不还债导致债务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您的合法债权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也就意味着您将讨不回欠款。在讨债时,如果对方死赖着不还钱,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他,由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