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标准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就是虽得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但税务局怕纳税人业务不熟,给予六个月的学习时间。辅导期结束后才放心让纳税人领发票,开票。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只要没有如下违规情况,一般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二、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三、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上述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限定为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确有需要经严格审核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