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什么是儿童犯罪,对儿童的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原则上只对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才能科以刑罚,但是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8类暴力(犯罪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年龄特别规定为14至16岁,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在刑法中没有儿童犯罪这个名词,如果是十四岁以下的人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