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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帮助5人 5w浏览 匿名 2020-09-04 台湾桃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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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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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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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仓储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1、给付仓单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盖章。仓单就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仓储合同的组成部分。
    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84条规定,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仓储物验收时保管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危险通知义务
    在遇到以下情况的,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1)货物发生变化。例如,发现仓储物出现异状,发生数量减少或价值减少;
    (2)货物临近失效期。对于外包装或货物标记上标明或者合同中申明了有效期的货物,保管人应当向存货人提前通知失效期。一般应在仓储物临近失效期60天前,通知存货人;
    (3)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或扣押时,保管人应立即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如果因为情况紧急,保管人来不及通知存货人,应当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仓储物的安全,事后仍有义务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4、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
    储存,是指保管人在接受仓储物后,要为仓储物提供一定的空间予以存放;保管,是指保管人须提供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仓储物的毁损、灭失。
    5、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合同期限届满或因其他事由合同终止时,保管人应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或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不得无故扣押仓储物,若因合同期限届满存货人或第三人请求返还仓储物,原则上也应予以返还,但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存货人请求赔偿。
    6、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388条规定,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这就是关于保管人容忍义务的规定。所谓检查仓储物,实际上就是仓储物的检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进行何种程度的检查,应根据仓库的状况及习惯决定。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请求样品的提取时,保管人可以请求其交付证明书或请求相当的担保。
    全文
    14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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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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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签订完仓储合同后保管方的权利是留置权,提存权,仓储费用请求权等,保管方所具有的义务是危险通知义务,对货物的保管义务,返还货物的义务,允许存货人对保管物进行检查的义务,有接收和验货的义务。这些也应该在保管合同中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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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职务侵占罪是特殊的行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犯罪,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多个特征体现如下:
首先,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定的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范畴。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其犯罪故意是直接的,并伴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意图,也就是说,行为人试图在经济层面上获取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和处分权,而不论其是否已经实际获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力,这都不会影响到犯罪的成立。
再次,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同时,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也侵犯了单位与员工之间所建立的诚实守信的信任关系。
最后,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1)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占为己有的行为;
(3)行为人必须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那些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其私自占为己有的行为,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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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逃避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有效地捍卫及保障自身权益,防止职务被违规占用,首先要做的就是搜集相关证据,然后针对此类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订,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优越条件,将其所在单位的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拘役的刑事责罚;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所涉金额更为庞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接受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推荐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他们能够参阅案件卷宗,面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有力的辩护,以期在法律框架下最大程度地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力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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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有检查存货的数量质量、提取保管货物、支会保管费用等;保管方的权利有仓储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留置提取权等,在进行相关情况的认定时,应当按照上述义务和权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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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刑法职务侵占罪9万坐牢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1、如职务侵占的涉案金额达至十万元人民币之内,则被视为职务侵占罪中情节严重的范畴,其定罪标准应为:判处三年以内有期徒刑或拘役。而若涉及的赃款数额超越了十万元人民币的上限,那么便跨越了"数量庞大"的界限,将面临更重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接受罚金的处罚。
2、职务侵占罪这一罪名,特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相似组织中的相关人员,通过利用职位上的便利,将本组织内部的财产擅自据为个人所有,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了相当规模的经济损失。所谓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借用自身在所在企业或机构中所担任的职务之便来实现行动,这种便利条件主要来源于其工作性质。
至于如何将本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在现实案例中通常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违法手段。该罪行侵犯的直接对象包括了公司、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而在犯罪行为的客观环境中,其关键体现便是利用职位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并且其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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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与一般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不同的是,作为仓储物的动产不限于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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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雄县职务侵占罪量刑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职务侵占事宜时,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侵占金额达到“较大”级别者,将被判处为期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依法缴纳罚金;
其次,若侵占金额达到了“巨大”阶段,将会被判处为期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此外还须交纳相应的罚金;
再者,若侵占金额高达“特别巨大”的水平,则将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当然同样需要支付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职务侵占罪取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构对其进行调查取证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若涉及到案情错综复杂、且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取证工作的情况,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再适度延长侦查期限,但是最长也不可超过三个月。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特定人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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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可以生效的条件有两个,分别是求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并且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具体来讲就是一方为他人保管物品,交付物品的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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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秘书职务便利认定受贿罪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要对受贿罪进行法律判定,需要全面深入地从以下四个关键要素进行精细化详尽剖析研究:
(一)客体要件:此罪的侵害对象不仅广泛,而且复杂。
其中,第二位的客体体现在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合规廉洁性程度;而最重要的客体则集中表现在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及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团体等正常的行政和经营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求财物,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为对方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实施者是特定的人群,即国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意识形态是由故意构成的,仅有行为人为故意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而过失行为则无法构成此罪。若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求利益,但并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对此毫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视为受贿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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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一般是有偿的合同,所以存货方请求保管方为其保管货物,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同时保管方也负有一定的义务,完整的保存好货物是最基本的前提。如果仓库配备的设备出现问题,包保管方必须进行维修,以保证仓库可以正常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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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哪个重
[律师回复] 解析: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社会利益与法益性质不尽相同,因此无法直接对此二者进行轻重程度的比较。在主体资格方面,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明显差异,这也是区分两类罪行最关键、最根本性的特征。本罪的实施主体通常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
然而,贪污罪的实施主体仅限于国家公职人员,具体而言,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公司、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且具备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员。在犯罪行为方面,本罪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而贪污罪则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
此外,两类罪行的犯罪对象亦有所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须为自身职权范围内或工作职责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财产,其既可能属于公共财产,也可能属于私人所有财产;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严格限定为公共财产。在情节要件的要求方面,本罪的成立需满足侵占公司、企业财产数额较大的条件,若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然而,对于贪污罪,法律未设定数额限制。当然,若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视为犯罪。在法定刑罚方面,本罪的最高法定刑期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相比之下,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期可达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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