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不需要验车和交纳交强险了,只要车辆达到年限或者意外达到报废准则就能够,当车辆到达报废年限以后,首先应由行驶者携带自身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只有填写完这个表格并且通过机动车解体厂的审查才能够继续解决下面的车辆报废手续哦。行驶者填好表格以后到机动车解体厂的牌证管理岗等候收费和收牌照。这时机动车解体厂会对你的报废车辆开具一份《汽车报废通知书》。但是如果车辆不是由于到达车辆使用年限而是因为损坏到报废的程度,机动车解体厂的工作人员还会对你的车辆进行一系列的检测。确定已经达到报废车辆准则以后,才会给开具《汽车报废通知单》。这两个手续可是完全分别的哦,各位行驶者不要弄混了哦。拿到上面说的《汽车报废通知书》以后,行驶者能够自行选择一家符合限定的机动车回收公司将车辆送往并进行解体处置。报废车辆解体要求汽车发动机与车辆分散、并且发动机缸体要求被打破、车架要求被割断。同时机动车回收公司将会给你开具证明。这个证明的作用就是证明这辆已经报废的车辆已经被销毁处置了。销毁的细节将会被拍摄照片记录下来。随后行驶者能够持证明到辖区车管所进行登记。这样整个车辆报废的手续就解决完成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车辆已经报废到不能自行行驶到解体厂的程度。行驶者能够向机动车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公司交售报废车辆,由回收公司负责拖走。之后的流程和上面所描述的相同,经过检测后由回收公司开具证明并拍摄照片。随后行驶者再回到车管所进行登记就能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