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重病患者的子女未成年,重病患者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3】重病患者的子女未成年,兄弟姐妹有照顾义务。
【4】提问者向别人追问:
儿子去世,孙女儿有权继承祖母遗产吗
当时房产是父亲兄妹4人出资购买的。
【5】如果祖母没有遗嘱,祖母的财产份额,按法定继承。
【6】一个儿子去世,这个儿子享受的祖母遗产份额,
可以由儿子的女儿继承就是所说的孙女继承,这叫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