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权变更纠纷满足的条件可以二次,但如果以同样的理由再的,可不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形式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