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公司法来说是没有撤资的,在目前公司法框架下,以认缴资金就可完成注册,实缴资金是后一步的事情。股东对其余股东未到账注册资本承担连带出资责任,就是说,其中一个股东承诺的出资额未到账,由其余股东承担出资责任。所以你的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公司还没注册完成,那只要其余股东同意(有共同投资协议),就可以在公司注册时减少一个股东,你就形成了“撤资”。
(二)公司已完成注册,则你只有转让出资,进行股东变更才能完成你的“撤资”意愿。
(三)如果你事实上“撤资”,也就是不履行出资义务,则可能会被其余股东追究出资责任并赔偿其余股东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你应该与其余股东协商同意后,发布减资公告,公告后变更公司章程,你的出资责任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