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罪犯被人民判刑后,由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该罪犯送交执行刑罚。经过集训后,由省管理局在全省范围进行分配。正式分配后,由所在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所在地址、所在监区以及会见的有关规定等。法律依据:《法》第十五条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代为执行。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