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相应的证明与手续(申请报告、原本市户籍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街镇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解除失踪(死亡)证明)。直接去当地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户口。《关于本市居民办理恢复户口手续须知》
一、复户条件: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八)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
二、所需证明材料:(九)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的,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本市户籍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街镇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解除失踪(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