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现在规定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二位子女的全面二孩政策。
规定符合政策的家庭,在生育完毕二孩之后,可以申请办理三孩准生证,然后合法生育三孩子女。
没有办理三孩子女准生证而在此生育的,属于超生,当事人双方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条 夫妻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本条例
第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
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