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女方自愿与异性发生性关系,只要已满14周岁,男方一般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您说的引诱为其他非正常手段,比如药物,等,那么可能涉嫌。
3,即使没有涉嫌刑事责任,如果女方有其他损伤,如精神方面,身体方面,依然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