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失业证。办理失业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
2、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领取《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农转非人员的办理程序也一样,办理失业证不受户口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