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仍然是有可能要被送羁押的。在刑法中,只有对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犯罪有特别的量刑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七十二周岁的人构成犯罪的几个月应正常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应按规定执行刑事拘留或逮捕,从而由负责羁押,但是,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在由办案机关予以取保候审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才可以暂时不送羁押。《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