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避孕套,只要强行发生性行为一样涉嫌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带套不算的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就涉嫌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