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我国土地俗称的买卖,不是所有权的买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买卖,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或转让.双方自愿转让所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上没有写转让多少年,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比如,如果转让用来盖住房的,使用期限是70年,如果房屋使用期限超过70年,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使用期限自然延期,100年200年都可以,可以维修,不能翻建.推倒重建不属于使用期了.如果协议转让是用来做工厂或商业用房,使用期限是50年,不可延期.如果协议转让作为农果林之用,无法律看参照,可以视为永久使用,直到国家的大土地政策大土地法律调整.如果与个人所签订的协议,集体把出让方的该土地使用权收回了,承让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也将随之消失.当然,这也必须是在国家的土地政策调整时才可以收回,单就这宗转让土地收回使用权是非法的,不可能的.协议没有写转让期限的大概可以这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