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的孩子年满十岁未满十八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孩子玩游戏被扣了话费可以解释为用话费购买了游戏中的某项服务,可以认定为服务合同,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孩子父母)追认,所以是效力待定的。
2.但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游戏公司可能以此来抗辩你们,你们可以向主张说,游戏中的服务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且消费金额是孩子年龄和智力不相符合的。
4.游戏公司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你方)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如果你的孩子未满十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因而该服务合同从订立之初就是无效的,而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案中不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都是要让合同归于无效,那么你方还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