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捡到他人丢失的手机,应当交还失主。
2、拒不交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失主可以向要求归还。
3、如果失主是遗弃手机,且手机价值较大(5000元以上),可构成侵占罪,失主可以到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