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只是针对构成犯罪的在逃人员。吸毒不构成犯罪,即便跑了,也不会通缉,但今后抓到后,一样会受到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