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集体和个人的债务,应当偿还。包括所负国家,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2)必须是正当的债务
首先。《刑法》第五十九条的条文,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没收全部财产的,且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非正当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其次。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刑法》第60条中有规定,经债权人请求: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