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亲开公司倒闭债务不应由家人承担,除非出现了人格混同、股权代持、抽逃出资、财产互相拆借、挪用的情形,那么相对方的家人需要承担债务,其他无关人员不需要承担。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如果是合伙企业倒闭,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破产并不能免除合伙人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