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认为对方侵犯了探视权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起诉至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