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一方,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机关及另一方的信任,再次取得结婚证的犯罪行为。
2、非法同居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1
第二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3、如果符合
第一种情形,无过错一方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责,并在民事之中,要求与对方离婚,同时按照婚姻法46条
第一款的规定,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符合
第二种情形,对方仅限于民事责任,按照婚姻法46条第二款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全部取得或取得绝大多数
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对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的过错行为十分严重,例如与婚外异性已经生子女,那么无过错方可以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