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的车一般都有保险,由保险赔付车损修车就可以了。车辆加速折旧费法律上根本没这个概念,可以不用理会,让他去由裁定。不过如果租赁公司车的行驶证是营运车辆可以向责任人主张停驶期间的营运损失。《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明确三点:其
一、租赁、借用情况下,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其
二、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
三、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的不是全部责任,而是与其过错行为相适用的责任,也就不是与使用人之间的连带责任。机动车租赁、出借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责任情形有哪些:
1、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规则,只有受害人举证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对被租用、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时,才能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概括而言,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
2、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
3、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
4、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