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喝酒并不能称为其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借口。刑事责任:酒后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同时,喝酒既不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事由,也不具备从重处罚的事由,因此,酒后的量刑轻重,如果没有自首、立功情形的话,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责任:之后,势必要承担被害人的丧葬费、被害人家属的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至于是否能够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死亡赔偿金则存在争议,持否定意见的人认为:最高人民在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以司法解释形式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对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而最高人民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中,把死亡赔偿金认定为属于精神抚慰金的一种形式,所以,死亡赔偿金理所当然的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得到赔偿。而我国司法实务界似乎也采用这一观点,例如著名的马加爵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就没有死亡赔偿金的相关赔偿。被害人家属只能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