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双方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民事合同遵循的是意思自治,而本案的调解协议正是在双方存在争议和纠纷后,以争议的法律关系作为客体,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思自治,不就各自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定论,以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为目的,在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后达成的。达成调解协议时,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应根据调解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双方之间的争议已经了结,因此,即使第二次入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与先前双方的行为有关联,也因双方已经就该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而失去了实体上的赔偿请求权,因此事再向侵害人主张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