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没有规定具体到后哪一天必须开庭。规定是在立案起6个月以内必须审结。
原告当事人在递交诉状之后,会在收到诉状之后7日内下达受理通知书,然后会在5日内把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收到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最后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委托人民。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