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探望。
1、在实践中,各地的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是在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是在收到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你的亲友所在地的是如何规定的,可以提前电话和联系。
2、不同的,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
3、有期徒刑的余刑在1年以下的在押人员,在服刑,不用送到服刑。而拘役相对于有期徒刑,是一种更轻的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条例》的规定,拘役犯每月可请假回家一至两次。因为拘役是相对较轻的刑罚,因此,拘役的探视也是相对容易些的。
4、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按规定应送拘役所执行,但是,我国的大地份地市以下的地方没有设有拘役所,拘役犯仍留在关押。
5、所谓的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有抗诉;二审判决的,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身份证。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