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车库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这合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库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是因为我国的《产权登记法》规定了只有高度达到2.2米以上、符合规划要求且封闭式的车库才可以办理到产权所有证。其他类型的车库在现阶段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于开发商无法向业主提权证明的车库(位),业主应谨慎购买。关于车库(位)的归属,《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开发商一次性收取几万元钱,和业主签订年限近70年的车库长期租赁合同的做法,对业主而言具有风险,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最长物业出租期限为20年,这适用于各种形态的物业租赁协议,包括地下车库。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业主准备购买车库前应详细了解车库权属,看一下地下停车场的产权是否属于开发商。在签订租赁协议时,需看清协议条款,另外,租赁时间也不应太长,谨防花大价钱买下的车库(位)使用权却因此与其他业主就车库(位)产权问题产生纠纷。资料来源:l/200707/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