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的户口。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继承房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就是属于属于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收入,而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就代表着没有所有权,是不可以按遗产来进行分配,除非是把所有的房屋变更为自己的所有权,那么才可以更好的分配给继承者们,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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