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六级伤残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