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如下: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