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就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量刑时要考虑法定量刑情节: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所以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基本上判处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判处实刑,执行的期限也非常的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