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不是本人不可以拿着户口去补办。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办理业务,可以在当地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到期换领身份证办理程序如下: 1.交验户口簿; 2.拍摄标准身份证照片,提取指纹; 3.交纳工本费人民币20元; 4.两个月后凭《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到户籍室领取身份证; 5.换领新证必须缴回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