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遂会判刑应当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妇女、奸节恶劣的
2.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