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起争执A与丈夫B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经协商尚未成年的孩子随A生活,B按月给抚养费。在协商分割家产时,A提出:孩子也是家庭的一员,家中财产应有孩子一份,孩子随她生活,她应当与孩子共同分得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二。B不同意,说孩子靠父母抚养,从没有参加劳动,自己已经答应给孩子抚养费,所以孩子不应当参与分财产。二人为此发生争执。那么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能否分得家产离婚时孩子有权参与分割财产吗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3)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