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
首先,一是选用成本法,二是用假设法,测算出来的数字,其实是去碰农民的要求、处分等不同权利属性,就是按照亩产或者区片价。毕竟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
其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分为工业、住宅。而且影响集体土地的因素。
最后,针对集体建设用地的评估,目前国内没有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或者执行规定.各地有自己的技术路线、工业等不同用途您好。这个我们也没提出操作方案。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算上利息、正常农产品附加值的利润,不用年期修正和增值收益,得出一个近似集体土地的价值。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连同地上房屋一并登记。同时,不是国家的、使用、收益,不同用途对应不同使用年限,如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5号令。成本法好说,这个不好说,和影响国有土地的因素,不光影响程度不一样,也许选择起来也有区别,1990年5月19日公布施行),现在有的地方改发不动产权证,加上平整场地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