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湖北勤楚律师事务所的杨洋律师,我看见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针对您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由于网络回答问题具有局限性,希望可以电话联系我,或者来律所免费咨询,如果您不想被打扰我可以加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