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签订购房合同未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合同未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 签订购房合同后没有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呢“限购后,我们在登记备案环节有所调整,对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增加了几项审查内容,首先要审查申请登记房产是否属香洲主城区这一限购区域;购房业主是否具备购房主体条件,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推荐阅读: 购房合同 2011最新购房合同范本 “限购”后,不少市民买了房要前往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总会碰到一些新问题。比如需提供什么证明对于11月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备案的购房者,如何处理针对这些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为市民释疑。 “限购后,我们在登记备案环节有所调整,对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增加了几项审查内容,首先要审查申请登记房产是否属香洲主城区这一限购区域;购房业主是否具备购房主体条件,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业主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需提交证明资料供登记机构审查是否具备购房主体条件。” 针对外地户籍的购房人如需购房,需在哪个环节提供纳税证明“外地户籍的购房人在申请办理登记时,在提交登记申请时就要求其一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还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也有部分11月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备案的购房者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咨询该如何处理,“针对此情况,对11月1日前已购房的业主,如提供的购房合同、发票能证明其购房行为发生在11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申请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