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在公安信息网可以查询,这个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信息,非当事人或者法律工作者不能随便查询。
1.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2.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3.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4.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登记时注明,并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