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士官安置政策:
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 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二) 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三) 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四)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民政部办公厅2001年3月颁发的《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复函》第1条指出:“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而城镇入伍的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士官作复员安置,以及农村、城镇入伍的转业士官安置,均享受安排工作、发给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待遇。
关于安置卡你去问问民政部门,应该有你的。不过安置卡,在现在用处不大,有安置卡的话,不见得就能安置工作,没有的就安排不了,只要符合安置条件,和领导搞好关系,常去民政部门跑跑,应该没问题的。再说安置的工作也有好有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