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的答辩期自收到原告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逾期不提供的,不影响开庭审理。所以,在开庭时可以当时提交书面答辩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