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决定不后,常常会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有案底,会不会影响升学、征兵以及自己的工作等。今天,我来给大家释明一下。我国法律没有案底一说,只有前科、犯罪记录之说。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判决生效以后,会有犯罪记录。因此,检察院不说明行为人并未被法律定罪,也就是无罪之人,自然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前科主要是指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国家机关给予办案需要,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