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逮捕不等于判刑,逮捕意味着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逮捕之后,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逮捕后有两个月羁押期限,两次补充侦查时间不包括里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